我們都清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十年。那么在十年的使用過程中,隨著大眾審美、消費習慣的改變,也隨著品牌自身的發展改進,有時候需要對商標做出相應的改變,比方說字體。
那么問題來了,如果這是一個純文字商標,在使用了一段時間之后,覺得原來的字體太普通了,想換另一種字體,這種情況需要重新提交注冊申請嗎?
針對這種情況,有以下幾種看法:
1、僅僅是字體上簡單的變化,不需要重新對改變過的商標進行申請注冊;
2、字體上的變化也是對商標進行了改變,要對改變過的商標也進行申請注冊;
3、 沒有必要對改變后的商標進行申請注冊,只要使用也會產生商標法意義上的保護效果。
商標字體可以隨意更改嗎?
事實上,二種說法是正確的,《商標法》有如下規定:
二十四條:注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志的,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
第四十九條: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已注冊的商標如果改變了字體,那么在使用中就不能加“R”標記,否則屬于冒充注冊商標行為,極易引起糾紛,還會讓人感覺是有除權利人之外的其他人員惡意冒用。
很多注冊商標權利人為了使商標看起來更美觀,會對字體進行再設計。但是注冊什么字體就應當適用什么樣的字體,不可以隨意改變,改變字體的商標是一個新的商標,一般會建議對改變字體的商標申請注冊為新商標。一是可以好地保護自己的商標權利,一是可以避免冒充商標而帶來的行政處罰及民事侵權風險。
除此之外,如果商標權利人真的決定要改變字體,也打算重新注冊,那么還需要注意字體的版權問題。對于有版權的字體,要獲得授權之后才能使用,否則會很容易卷入字體侵權糾紛。為了避免這個問題,國熙商標注冊建議可以原創字體,在商標原有的基礎上對字體進行藝術創作,使其更貼近品牌,又不用擔心侵權問題。
注冊商標根本的作用是令消費者可以在眾多的品牌中有效識別出自身品牌,重要的是顯著性,商標名稱為主,字體其實只是起到視覺上的美觀作用,當然,字體設計也能從心理上影響消費者的選擇。有時候更改字體也是為了響應主流的審美趨勢,您只需要記住一點,改變了字體的商標要及時進行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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